学生实习前家长须知
学 生 实 习 前 家 长 须 知
           同学家长:
您的孩子从2002年9月入学到2003年6月底止,第一学年理论为主的学习阶段已经结束,第二学年将要进入到以实践为主的学习阶段,第三学年返回学校进行专业细分,进入拔高就业或升学阶段,这是我校首次对职业教育进行改革的探索,得到了学校主管单位中国民主建国会安徽省委、省希望工程及市教育局的充分认可与大力支持。前后衔接紧密的三个阶段是一个从基础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上升到理论拔高的完整过程,而其中的每一个阶段的学习目标明确,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如此系统、科学的安排,更符合旅游业对实践性人才的需求,更符合旅游专业的学习规律,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能,为他们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而目前即将进入的实习阶段,是个最关键的阶段,承前启后,意义尤其重大,它关系到第三学年是否能顺利实现由“服务向管理”过度这一根本目标。
为了达到最好的实习学习效果,我们把安全、规范作为着重考虑的因素,精心挑选了已经国家旅游局评定的星级宾馆作为实习助学单位,安排了专职带队教师,制定了《实习生管理制度》,与单位签订了《勤工助学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对于这次的实习安排,您尽可以放心。但实习在外地,不同于校园环境,有很多复杂因素,为了您孩子的安全、学习和成长,我们真诚希望家长认真给予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三个协助:协助做好孩子的思想认识工作;帮助孩子树立分析解决工作中所遇困难的信心,不溺爱孩子;要求孩子认真服从管理以确保安全、学有所成。
二、履行两项义务:助学是希望工程给予每一个学生的机会,有义务要求自己的孩子善始善终,完成学业,达到尽快成才立业的目的;勤工是义务,是学习和助学的统一,通过助学的形式,助学单位才能为孩子的学习支付助学金,才能保证第三学年的理论拔高。
三、承担一个责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您的孩子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店纪店规屡经劝改无效;2、因个人品行方面原因受到单位处分;3、不经同意擅自脱离实习单位,学校将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学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并要求家长将孩子带回原籍。否则,其安全等责任将由家长承担。
特此告之,若有不清楚之处,可拨打电话05514669198与学校联系。
                        合肥市华夏旅游学校
                                                         200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