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07年普通中专1000名招生计划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高职院校,各普通中专学校及其主管部门:
    根据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下达的我省2007年中职招生比上年净增5万人的任务,在全省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及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普通中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数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我们编制了2007年普通中专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招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共安排普通中专教育招生计划92155人(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另文下达)。其中:中等技术学校招生计划78835人,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幼师专业)招生计划1500人,高职院校中专部招生计划11020人,其他学校招生计划800人。
    二、2007年全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各校在招生录取时,要千方百计完成计划任务。除师范类专业外,鼓励学校在确保基本办学条件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招生规模。
    三、各校专业设置要主动适应我省经济建设需要和各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特别要按照全省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并结合我省“861”行动计划,主动进行专业结构的调整。学校要加大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建筑技术、护理等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控制其招生规模。对于未经省批准的或已明文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擅自招生。
    四、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扩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今年普通中专教育继续开展春、秋季两次招生,有关学校可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自身情况,采取以统招为主,兼顾自主、联合等招生形式。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决禁止有偿招生、虚假不实宣传等违规违法行为。对于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查处。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逐步实现中职和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的协调发展,是今后几年我省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为了实现2007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较2006年净增5万人的目标,各地、各校、各部门要深化招生管理体制、招生办法、招生宣传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充分挖掘潜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招生目标和招生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