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财务费用报销相关规定
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财务费用报销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内交通费
(一)因公出差,市内交通费 (公交费)凭票据核准报销,不得夹在差旅费中;
(二)市内因公确需乘坐出租汽车,须事前征得校长或部门负责人同意,事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车票上写清时间、路线及事由及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补贴
(一)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火车硬座,不包括出租汽车费)、购票费;
(二)出差在外市发生的市内交通凭票据核准报销,并在票上写清时间、路线及事由及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招生出差按招生办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四)实习就业中心人员出差按照实习就业中心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五)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有关规定
(一)除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之外,其他教职员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若确属工作需要应提前报请主管领导同意,事后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二)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及时办理,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
(三)学校任何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须购买礼品,由校长办公室协助采购人员统一购买
第五条 电话费有关规定
(一)学校对办公电话实施定额责任管理。根据上年度各部门电话月平均数拟定各部门正常教学期间月电话费限额:
校长室058限额1100元/月(含网费),     副校长室限额120元/月,
校办公室501限额120元/月,               实习就业中心(000+515)限额300元/月,
财务处508限额100元/月,                教务处510限额80元/月,
学生处506限额200元/月,                 基建办公室518限额80元/月,                                    总务处(585+509)限额80元/月,          招生办公室(三部电话)招生期间月限额350元/月,
另根据特殊工作月份据实增减,各部门工作人员,非工作原因禁止拨打办公电话。
注:拨打长途之前先预算一下此话时间,若在10-45分钟之间,拨前一定要加11808(费用为1.99元),若小于10分钟或大于45分钟千万不要加11808(因为若加11808费用为0.4元/分钟,不加11808则为0.3元/分钟)。
(二)个别人员通讯费用按照实际申请限额报销,超出限额的自已承担,未达限额据实报销。
第六条 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一)借款出差员工返回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备用金、招待费的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三)因私借款应按照还款计划时间办理还款手续;
(四)报账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处向其发出催促报账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者,财务处有权从该员工的当月和以后的工资中直接扣还。
(五)每周三、五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  正式员工因公借款程序
(一)教职员工因公借款,在财务处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三)由财务主任核定借款数额后;
(四)由校长审批签字;
(五)在财务出纳处借款。
 
第八条 正式员工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财务处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同时附上书面的借款申请,借款金额最多不应超过当月工资额;
(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再由分管校长审批签字;
(三)经财务会计审核;
(四)在财务出纳处办理借款。
第九条 借款审批人责任
(一)教职员工借款(因私借款后因故离校),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员负连带偿还责任;
(二)学校对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予借款,确因特殊原因,须由该员工的部门领导签字担保,以不超过当月工资为限,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借款。
第十条  费用报销的程序
(一)报销人出具书面报销明细,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路线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二)报销人将报销明细,连同全部发票一并交财务处;
(三)财务处将发票与报销明细认真核对,仔细计算,剔除不合乎财务制度的发票,并向报销人说明原因;
(四)报销人填写 “报销单”,并让部门负责人在其上签字;
(五)会计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六)周六统一由校长审批;
(七)报销人接到通知后到财务出纳处领取报销费用。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计财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