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中的安全管理

2008-07-02 · 佚名
      实习中的安全管理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专业教学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确保实习安全。建立以实习管理中心为主的实习生安全领导小组,实习带队教师为实习安全责任人,包括岗位安全和岗下业余生活安全。
    2、各班级到单位实习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报告。
    3、实习生到单位,应在学好《实习生管理办法及制度》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结合岗位实际所制定出来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上岗制度。
    4、实习生居住在实习单位集体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5、除工作需要,晚上12点以后不得外出。不在寝室接待同学、朋友。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店。
    6、建立汇报制度。如出现事故、学生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学生擅自外出不归等,应立即告知带队教师,紧急情况应汇报学校实习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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